九陽公司商標侵權案勝訴!
九陽股份有限公司將中山九陽及網(wǎng)絡銷售平臺折800的經營者團博百眾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控訴其生產出售的豆?jié){機侵犯其商標權,請求中山九陽及折800中
止侵權并賠償100萬元。
2015年7月,九陽公司在順義區(qū)某超市采購到了JILIyong豆?jié){機。且網(wǎng)絡上有消費者采購JILIyong豆?jié){機誤以為是九陽牌豆?jié){機的新聞報道。
九陽公司的商標是“Joyoung”,而中山九陽在折800網(wǎng)站以團購方法出售的是“JILIyong”豆?jié){機。九陽公司以為,九陽是中國馳名商標,中山九陽公司擅自使用其馳
名商標作為企業(yè)字號,擅自使用其商標作為商品包裝,形成與九陽商品混淆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中山九陽則辯稱,九陽股份公司在山東,我公司在廣東省中山市,所在地區(qū)不一樣,不會形成混淆;涉案侵權商品并非我公司生產、出售;我公司名稱、字號經合
法登記,不構成侵權;我公司并未突出運用九陽字樣,未損害九陽股份公司權力。請求法院駁回九陽股份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團博公司辯稱,我公司是網(wǎng)絡銷售平臺,僅提供互聯(lián)網(wǎng)信息技術服務,不對商品信息進行修正修改,無需承擔任何職責。
2016年2月26,因字母構成、呼叫等方面近似,構成近似,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定委員會裁決中山九陽公司涉案JILIyong商標無效。
因而法院認為,JILIyong于Joyoung商標字母構成、呼叫相近,中山九陽公司在運用JILIyong商標時,添加了與九陽股份公司商標圖樣一樣的盾形圖畫,顏色也基
本一樣,二者疊加在一起使得該標志與九陽股份公司商標高度近似。主觀上具有故意攀附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團博公司提供了涉案豆?jié){機合法來歷,
符合法律規(guī)定的免責條件,但應承擔中止出售的民事職責。
最終,向陽法院作出一審判定,判令中山九陽立即停止使用“JILIyong”象征,改變企業(yè)名稱不得再含有“九陽”字樣,補償九陽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萬元,同
時判令團博公司立即中止銷售印有“JILIyong”象征的豆?jié){機。一審宣判后,中山九陽公司不服判定,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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